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2016-6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1 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容贤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7人,董事姜成厚先生、独立董事周宜强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原监事蔡盛林先生于2016年4月26日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改选出新监事就任前,蔡盛林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在其仍需履行监事职责的期限内,蔡盛林先生全权委托公司监事李汉南先生代为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崔鼎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吴永文、张咸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6-7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李汉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李汉南先生将与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28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汉南,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咨询师/政工师,曾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行政管理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共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总裁办公室主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