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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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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6-061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该闲置募集资金4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要求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

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6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为了高效、有序地完成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工作,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6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杭州天城路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

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6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 28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6-062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会议于2016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6-063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90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865,603股,发行价格4.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9,999,997.17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871,910.61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9月19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8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55,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用于台州腾达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预计总投资25.3亿元,其中使用募投资金投入20亿元,其余部分自筹投入。截止2016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278.33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为7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121,170.87万元。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1,096,573股,发行价格3.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2,319,999.33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9,118,902.76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5年2月16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33号)。2016 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48,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工程进度按期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0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865,60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9,999,997.17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871,910.61元。2016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工程进度按期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因公司募投项目前期所需资金较少,剩余资金需根据工程进度付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6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该闲置募集资金4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要求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腾达建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银河证券对腾达建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闲置募集资金4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6-06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

工具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监管机构审批或备案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可根据资金需求一次或多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7年(含7年,发行永续债除外),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将根据不同类型的债务融资工具关于资金用途的规定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高效、有序地完成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决定本公司发行的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额度、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承销方式、发行目的、担保方式等与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并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2、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3、签署、修改及执行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本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必要手续;

4、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5、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事项;

6、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24个月。如果董事会(或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且本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的(如适用),则本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后续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6-065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四桥公司)

●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完成上述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钱江四桥公司向招商银行杭州天城路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钱江四桥公司由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台州市路桥至泽国至太平一级公路路桥段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15,300万元,经营范围为钱江四桥的经营与管理,本公司出资11,475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总股本的75%,台州市路桥至泽国至太平一级公路路桥段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825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5%。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钱江四桥总资产为39961.05万元,净资产18134.92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7687.08万元,净利润1225.9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钱江四桥总资产为38094.43万元,净资产19735.65万元。2016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12.84万元,净利润1600.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尚未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经2016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与会董事认为:钱江四桥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该担保事项属董事会权限,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同意,本公司为钱江四桥公司向招商银行杭州天城路支行申请额度在人民币3500万元内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该笔贷款已经归还,公司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本公司无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零(不含本次担保);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2016年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3、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