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6-043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向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借款5,000万元的议案》。
因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36个月,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5%执行。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1,1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让公司持股98%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所属杨家湾水电站尽早投产发电。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1,100万元借款用于工程后续建设,期限为5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