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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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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6-097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电气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九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与神华集团及Manz公司就CIGS进行全面战略合资合作的议案

现阶段,同意公司与神华集团及Manz公司就CIGS(本次合资合作的CIGS系指“铜铟镓硒技术”, 即一项使用化学物质Cu(铜)、In(铟)、Ga(镓)、Se(硒)通过共蒸发工艺在衬底上形成吸收层的太阳能电池技术)进行以下合资合作:

1、同意公司出资组建神华(北京)光伏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25亿元人民币,其中: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2.45亿元人民币,占20%股权;神华集团下属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出资7.35亿元人民币,占60%;Manz AG现金出资1.8375亿元人民币,占比15%,北京未来科技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6125万元人民币,占比5%。经营范围:高效率光伏电池技术、工艺及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和销售;下一代光伏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和销售;除设备外的产品销售;新型应用项目开发;中试线的建设与运行;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知识产权的转让和授权;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审批为准)。

2、同意公司出资组建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5亿元人民币,各方均为现金出资。其中: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2.5亿元人民币,占20%股权;神华集团下属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现金出资6.75亿元人民币,占54%;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下属上市公司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25亿元人民币,占10%;神华集团下属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现金出资1.25亿元人民币,占10%;项目所在地重庆两江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现金出资0.75亿元人民币,占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太阳能应用产品的销售;从事建筑相关行业(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项议案获通过。

二、关于转让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日本池贝株式会社5%股权的议案

同意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日本池贝株式会社5%股权。以201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以日本池贝株式会社经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35.5亿日元(最终评估值以经国资评估备案确认为准)为依据,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实施日本池贝株式会社5%股权转让。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项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