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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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股票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16-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5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股票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李士俊先生的通知,李士俊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了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李士俊先生将其原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00%,已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李士俊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0,687,500股流通股中的8,000,000股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2月23日,约定回购日期为2017年12月21日,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士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6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累计股票质押数为8,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4.85%,占公司总股本的4.00%。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证明此次股份质押的书面文件

辽宁福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