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星马 编号:临2016-072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到经营扶持资金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471号),具体内容如下:
“2016年12月24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收到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的经营扶持资金人民币17,194万元。目前,上述资金已经拨付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上述经营扶持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经事后审核,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结合“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机构性质和资金来源的相关政策依据,补充说明前述“经营扶持资金”是否属于政府补助。
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一步具体说明将前述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的依据和理由。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之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要求,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