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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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筹建民营银行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94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筹建民营银行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参与发起设立“四川希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情请查阅2016年6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四川希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暨获得筹建批复的公告》(2016-053)、和2016年11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筹建民营银行进展的提示性公告》(2016-080)。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接到筹建工作组通知,民营银行筹建进展情况如下:

一、 “四川希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调整为“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网银行”)。并于2016年12月28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 筹建工作组于2016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银监局”)核发的《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批准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机构名称为: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川新网银行”)。

(三)、核准机构住所与营业场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三路8号。

(四)、核准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

(五)、核准金融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严格遵守该章程约定,重点面向个人消费者、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客户开展金融服务。

(七)、核准刘永好、曹曾俊、江海、赵卫星、邵军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白建军、沈丹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刘永好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赵卫星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徐轲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核准李秀生首席信息官的任职资格;核准徐志华首席风险官的任职资格;核准刘刚合规总监的任职资格。

根据四川银监局要求,筹建工作组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至四川银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营业。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应于1个月内向四川银监局报告相关情况。

四川新网银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四川银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三、四川新网银行于2016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四川新网银行已依法取得《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具备营业条件,于2016年12月28日正式开始营业。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