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A股 600613 股票简称:A股 神奇制药 编号:临2016-073
B股 900904 B股 神奇B股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萍乡新柏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柏强”)和萍乡柏康强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柏康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新柏强持有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奇制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6,750,5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37%,柏康强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534,3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84%,上述两股东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神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奇投资”)的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新柏强、柏康强计划于其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76,750,540股、36,534,389股,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37%、6.84%。
●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新柏强自2016年12月6日至12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6,750,54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2.58元/股至15.65元/股;柏康强自2016年12月6日至12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534,389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5.45元/股至15.65元/股。截至本公告日,新柏强、柏康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新柏强、柏康强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
2016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原股东新柏强和柏康强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新柏强减持公司股份6,470,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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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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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持股及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总体有关情况
截至新柏强、柏康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新柏强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6,750,5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37%;柏康强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534,3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84%,上述两股东均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神奇投资的一致行动人。
根据新柏强、柏康强于2016年11月28日出具的《关于拟减持神奇制药股份的告知函》,新柏强、柏康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76,750,540股、36,534,389股,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37%、6.84%。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披露的《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0)。
三、股东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东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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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实施减持计划后,新柏强、柏康强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五)实施减持计划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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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减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比例(%)”相关数字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数;减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比例合计数按“减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数(股)”合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数取数。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8.5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新柏强和柏康强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