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临2016—064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浙江富润”)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向江有归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47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公告的《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编号:临2016-058号)。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100%股权已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2月27日出具的泰一指尚基本情况表,泰一指尚100%股权过户事宜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泰一指尚已取得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599574915K)。上述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泰一指尚100%股份,泰一指尚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标的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发生亏损的由交易对方按照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弥补。
公司已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将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重组实施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同时,上述新增股份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手续;
2、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2,206,66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办理;
3、公司尚需向部分交易对方支付合计20155.2万元现金对价;
4、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四、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 年 12月28日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审批、核准程序;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上市公司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和重大法律风险。
(二)律师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12 月28日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重组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交易各方有权按照该等批准和授权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股权过户手续,浙江富润尚需完成法律意见书正文第三部分列明的后续事项。浙江富润完成上述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上网披露文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