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土地抵押合同提前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 (临)2016-08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土地抵押合同提前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睦”)作为抵押人,于2014年11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作为抵押权人)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宁波2014人抵0144),以广东东睦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权人的债权设立抵押。该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抵押物为土地(评估价值:36,916,260.00元;权利凭证编号:江国用(2013)第203208号),合同有效期为2014年11月27日起至2017年11月26日止。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4-48公告。
目前,广东东睦已将《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所有借款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悉数还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已于2016年12月27日办理了土地抵押撤销手续,登记部门依法办理完毕抵押权注销登记,因此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已于2016年12月27日提前解除。
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江国用(2013)第203208号)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