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6-17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股东黄伟先生有关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黄伟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20,000,000股质押给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4.88%,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2月27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质押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期限3年。
3.截至目前,黄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6%;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1,0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1.86%。
二、股东的质押情况
1、质押目的:主要用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的融资周转。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团的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黄伟先生、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