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2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侯又森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中鹏航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鹏航安”)因业务需要,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时代”)采购金额合计1,200万元的无人机地面监控系统软件和监控设备、机载卫星定位设备等产品。
中鹏航安系由侯又森先生、中捷时代、王铭琦先生、曹宇先生、高贤良先生和赵万中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公司董事侯又森先生持有其33%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职务,中捷时代持有其20%的股权,本次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016年1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侯又森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鹏航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1号楼3层06单元(园区)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又森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99CFXH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等。
股东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侯又森先生、中捷时代、王铭琦先生、曹宇先生、高贤良先生和赵万中先生分别持有中鹏航安33%、20%、17.50%、6%、6%和17.50%的股权。
财务状况:中鹏航安设立于2016年11月1日,截止11月30日的净资产为1961.20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中鹏航安系中捷时代的参股子公司,而公司董事侯又森先生同时担任中鹏航安的执行董事,因此中鹏航安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遵循客观、公允的定价原则,协商定价。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人事变动等情况,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捷时代与中鹏航安之间的销售行为系正常的业务往来,本次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中鹏航安并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审议该交易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1、中捷时代与中鹏航安发生的合计1200万元的关联业务系正常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侯又森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对子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