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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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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6-120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6年12月23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了调整公司资产结构,增加现金储备,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当代春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当代春晖”)与深圳市汇峰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峰达”)签订了《霍尔果斯当代春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转让方与深圳市汇峰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关于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霍尔果斯当代春晖将其持有的九次方1.4516%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汇峰达,转让价款总计6330万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6-121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

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该交易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经2016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当代春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当代春晖”)以人民币450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九次方1.4516%的股权,上述事项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为了调整公司资产结构,增加现金储备,增强资产流动性,霍尔果斯当代春晖与深圳市汇峰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峰达”)签订了《霍尔果斯当代春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转让方与深圳市汇峰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关于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霍尔果斯当代春晖将其持有的九次方的全部股份转让给汇峰达,转让价款总计6330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汇峰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蔡乌散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地产经纪。(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40300359634325Q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名称: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九次方财富资讯(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5日

法定代表人:王叁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0411641Y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院4号楼16层1616

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九次方总资产77,973万元,净资产15,893万元;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1,917万元,净利润7,410万元。

霍尔果斯当代春晖合法持有且有权转让其所持有的九次方的股权,该等股权尚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

(二)交易标的账面值、评估值

根据九次方2015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15年12月31日,九次方经审计净资产为15,893万元;根据2015年11月各方签署的《九次方大数据B轮融资投资协议》,以及九次方B轮融资的实际融资规模,九次方B轮融资投后估值为310,000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占九次方总股本1.4516%的比例,占九次方对应净资产账面值为230.70万元,对应的B轮投后估值为4500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霍尔果斯当代春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 深圳市汇峰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标的股权转让价款

(1)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应当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6330万元。

(2)双方同意,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条款,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受让转让方所持有的标的股权及与该标的股权相关的权益、利益、主张及依法享有的全部权利。

2、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受让方按照如下时间和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为3230万元。受让方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3100万元,受让方于标的股权工商变更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30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

(1)受让方向转让方账户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60日内,转让方应当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即转让方霍尔果斯当代春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1.4516%股权工商变更至受让方名下。

(2)自标的股权工商变更至受让方名下后,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股权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让方则不再享有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股权转让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生效条件

(1)《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2)《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如有相关的未决事宜,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的原则的指导下,可经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当代春晖向汇峰达转让九次方1.4516%股份,主要出于调整公司资产结构,增加现金储备,增强资产的流动性的考虑。本次交易完成后,霍尔果斯当代春晖预计可实现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2、《霍尔果斯当代春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转让方与深圳市汇峰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关于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