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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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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6-288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277)。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披露不完整,现补充披露如下:

原披露内容: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㈢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97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4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2%;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972,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4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2%;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㈣审议《关于公司放弃聚宝互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145,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50%;反对3,268,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3%;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145,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50%;反对3,268,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3%;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补充披露后的内容: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㈢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137,133,675股,持股比例为34.56%;关联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527,182,866股,持股比例为8.52%;关联股东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309,570,914股,持股比例为5.01%;关联股东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63,591,433股,持股比例为4.26%。以上关联股东对此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97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4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2%;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972,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4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2%;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㈣审议《关于公司放弃聚宝互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137,133,675股,持股比例为34.56%;关联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527,182,866股,持股比例为8.52%;关联股东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309,570,914股,持股比例为5.01%;关联股东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63,591,433股,持股比例为4.26%。以上关联股东对此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145,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50%;反对3,268,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3%;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145,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50%;反对3,268,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3%;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除上述补充披露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的《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请见附件。因本次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15:00至12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独立董事赵慧军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刊登在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㈡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3,504,900,4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67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503,945,0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65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955,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4%。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267,421,5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2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66,466,1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0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955,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㈠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年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4,448,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44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969,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0%;反对44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3%;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㈡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4,448,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44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969,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0%;反对44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3%;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㈢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137,133,675股,持股比例为34.56%;关联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527,182,866股,持股比例为8.52%;关联股东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309,570,914股,持股比例为5.01%;关联股东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63,591,433股,持股比例为4.26%。以上关联股东对此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97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4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2%;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972,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4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2%;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㈣审议《关于公司放弃聚宝互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137,133,675股,持股比例为34.56%;关联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527,182,866股,持股比例为8.52%;关联股东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309,570,914股,持股比例为5.01%;关联股东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63,591,433股,持股比例为4.26%。以上关联股东对此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145,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50%;反对3,268,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3%;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145,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50%;反对3,268,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3%;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㈤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4,485,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2%;反对40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06,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8%;反对4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5%;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㈥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4,485,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2%;反对40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006,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8%;反对4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5%;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新强 聂晓江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6-289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十六次临时

董事会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278)。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对辞任高管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披露不完整,现补充披露如下:

原披露内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王文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补充披露后的内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王文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文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除上述补充披露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的《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请见附件。因本次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6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建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金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王文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文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经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金川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聘任白晓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白晓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附简历:

金平,男, 1954年生,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学学士学位。自2008年起先后担任渤海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现任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渤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金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金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白晓宇,女,1984年生,南开大学劳动经济学硕士学历。2009年7月进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长江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

白晓宇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白晓宇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