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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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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6-12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可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2016年5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

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具体如下:

一、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与国信证券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情况如下:

(一)、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收益凭证【金益求金90天501期】

2、产品代码:【SP1501】

3、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4、本产品收益计算方式为:收益率×面值×产品期限÷365天

5、预期年化收益率:4.6%

6、收益起计日:2016年12月29日

7、到期日:2017年3月29日

8、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公司与国信证券无关联关系

(二)、本次购买的国信证券理财产品风险

本期收益凭证为保本型,国信证券以自有资金为本期收益凭证的本金及收益进行兑付;本期收益凭证的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1.收益波动风险

依据收益结构的不同,收益凭证分为固定收益型收益凭证及浮动收益型收益凭证等多种类型。

浮动收益型收益凭证的收益采用固定收益加浮动收益方式,其中浮动收益与挂钩标的相关联。挂钩标的市场价格的变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收益凭证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投资者需对挂钩标的有自身判断并能承担指数波动带来的收益波动风险。

2.本期收益凭证流动性风险

本期收益凭证在存续期内不可赎回、不可转让,在发行人到期支付本金和收益前,投资者持有的本期收益凭证将无法变现。

3.偿付风险

本期收益凭证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存续期内,如果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环境、经营管理能力等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发行人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投资者认购并持有到期,存在不能按期偿付收益和本金的可能性。

4.发行人流动性风险

证券行业资金密集型的特点决定证券公司必须保持较好的资金流动性,并具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6月24日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4年2月25日发布的《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对证券公司各项业务资格的开展提出更高要求。发行人目前货币资金充裕,可以满足日常营运以及偿付有关到期债务的需求,偿债能力较强,流动性较好。但是,如果未来市场出现急剧变化、投资发生大规模损失或者承销业务导致大比例包销,可能出现流动性短缺,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运作产生相应不利影响。

5.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现代金融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证券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交易对手直接违约带来的违约风险。发行人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将与多元化的法律主体订立合约,由于交易对手方信用级别的差异,发行人将面临对手方违约或信用降级带来的信用风险。如发行人在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市场从事固定收益证券业务时,可能面临交易对手违约或不能兑付本金和收益的信用风险;发行人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可能面临融资主体无法偿付资金或融券主体无法兑付证券的情形,从而使发行人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发行人从事场外衍生品交易等场外业务时,也可能面临交易对手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履约的信用风险。

6.市场波动的风险

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的景气度密切相关。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尚处于新兴加转轨期,市场景气程度受国际经济形势、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状况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经济持续增长、证券市场行情高涨将直接推动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投行业务的快速发展,并拉动资产管理等业务;反之,如果经济增长放缓或下行、证券市场行情冷淡,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难度将加大,经营业绩也随之下滑。

7.市场竞争的风险

我国证券行业目前正处于新一轮行业结构升级的阶段,行业竞争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向集中化、差异化、专业化经营的演变阶段,发行人在各个业务领域均面临激烈的竞争。

8.业务与产品创新风险

伴随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创新业务和产品陆续推出,这也成为证券公司未来新的盈利增长点。发行人近年已获准开展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直接投资、场外期权、收益互换、收益凭证等多项创新业务。创新业务受市场波动性、制度完善性及管理有效性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经营风险。同时,发行人还设立相关部门从事创新类产品投资。创新产品可能面临设计复杂性带来的投资风险,产品套利模型设计缺陷引发的模型运用风险,以及创新产品因管理、制度、技术等无法配套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9.证券公司业务经营受到中国证监会等机构的严格监管。随着证券市场的日趋成熟,证券行业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也不断完善。国家关于证券行业的监管新政策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陆续出台将为公司的经营模式和业务发展带来不确定性的影响。同时,伴随证券行业各项业务的不断发展,监管制度也会进行相应的补充和修订,这可能导致证券公司的业务开展成本增加或对证券公司的业务开拓形成制约,使证券公司发展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业是受高度监管的行业,证券公司的各项业务开展需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存在一定的业务不获批准的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收益型产品,期限较短,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 在保本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

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含本次),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为3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6.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22%。

四、备查文件

《国信证券保本收益凭证.【金益求金90天501期】认购协议》、《国信证券保本收益凭证.【金益求金90天501期】风险揭示书》、《国信证券保本收益凭证.【金益求金90天501期】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6-12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 条件,公司对其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 58,800 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 0.023%,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46,800股,回购价格为6.323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2,000股,回购价格为9.745元/股。

2、公司于 2016 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4 年 10 月 13 日,公司获悉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4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15年4月6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45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15年4月30日,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20.3万股调整为26.39万股,其中股权激励所获的现金分红以应付股利形式代管。

7、2015年10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10月28日,授予50名激励对象26.3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 99元/股。

8、2015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9、2015年1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10、2015年12月25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119.964万股办理完成了解锁手续并上市流通。

11、2016年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的因不符合激励条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3,000股回购注销手续。

12、2016年11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13、2016年11月21日,公司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25.79万股办理完成了解锁手续并上市流通。

14、2016年12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15. 2016年12月26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177.606万股办理完成了解锁手续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鉴于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46,800股,回购价格为6.323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2,000股,回购价格为9.74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6 年11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8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3%,公司已向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412,856.40元。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12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62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 2016 年 12月22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8,846,960.00元,股本为人民币258,846,960.00元。根据公司2014年11月19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16年11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58,800.00元,其中减少4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58,8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6年12月22日,公司实际减少四位自然人出资人民币肆拾壹万两仟捌佰伍拾陆圆肆角,其中注册资本伍万捌仟捌佰圆整。

公司截至2016年12月22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258,788,160.00元,股本为人民币258,788,160.00元。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58,846,960股减至258,788,16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 已于 2016 年12月28日完成。

三、回购后股权结构变动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6-13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2016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6]2680号),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可以有效推动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可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享受国家税收优惠及政策支持。同时,可以申报地方政府鼓励企业创新的财政补贴等。

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是对本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及研发能力的肯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但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