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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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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6-07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副董事长孙洪水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公司董事长晏志勇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韩方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石成梁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志勇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Ⅱ标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银川市市政建设和综合管廊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按照70%、3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Ⅱ标段),项目投资额为12.84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资建设西安市昆明路及西延路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58.8%、39.2%、2%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西安市昆明路及西延路工程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为24.16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北京通州漷牛片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运河(北京)水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63%、27%、1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北京通州漷牛片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为11.04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沧州渤海新区沧海文化产业园PPP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沧州渤海新区沧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照63%、27%、1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沧州渤海新区沧海文化产业园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为32.63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与江门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80%、2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为28.36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宿迁软件园智谷小镇PPP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与宿迁市知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46%、44%、1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宿迁软件园智谷小镇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为11.2亿元人民币,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1.288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与宿迁市知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46%、44%、1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宿迁软件园智谷小镇PPP项目的方案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晏志勇、孙洪水、王禹回避了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吉林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吉林市吉城综合管廊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按照80%、2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吉林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为29.43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投资贵阳市乌当洛湾云锦医药食品新型工业园PPP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与贵州乌当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银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投资中心按照14%、30%、56%的持股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贵阳市乌当洛湾云锦医药食品新型工业园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为15.46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投资中英(下花园)国际智慧环境产业园PPP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张家口市博衍投资有限公司按照65%、5%、3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中英(下花园)国际智慧环境产业园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为3.95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安康张岭片区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安康张岭片区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项目投资额为7.32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浙江建德20WMp漂浮式光伏电站示范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资100%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浙江建德20WMp漂浮式光伏电站示范项目,项目投资额约为16,434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安徽天长10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凉山州大桥水电开发总公司、安徽尚特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51%、40%、9%%的持股比例组建的项目公司天长市中电建大桥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安徽天长10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投资额为79,623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浙江长兴一期2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浙江长兴一期2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投资额约为16,035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公司投资新疆克孜河夏特水电站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按照70%、30%的持股比例组建的项目公司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克孜河夏特248MW水电站项目,项目投资额为229,409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广西大桂山风电场一期工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按照70%、3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广西大桂山风电场一期工程40MW项目,项目投资额为34,458.71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贵州正安天楼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65%、35%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贵州正安天楼40MW风电场项目,项目投资额为35,958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PPP+EPC”模式投资云南省红河州建水至元阳和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云南君海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红河州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40.18%、9.8%、33.32%、14.7%、2%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以“PPP+EPC”模式投资云南省红河州建水至元阳和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项目,项目投资额为263.05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股票代码:601669 公告编号:临2016-07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为1.288亿元人民币,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集团”)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集团”)下属全资子企业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三建”)、宿迁市知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46%、44%、1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宿迁软件园智谷小镇PPP项目。

由于山东三建为电建集团下属全资子企业,电建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电建集团之间发生的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之外的关联交易(不包括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共计9笔,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为95,462.10万元人民币,未达到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山东三建成立于1991年8月21日,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注册地为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法定代表人为王鲁军,注册资金为47,000万元人民币。山东三建为电建集团下属全资子企业,电建集团持有其100%权益。

山东三建的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依据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火电建筑安装施工(一级):30层以下、30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高度100米以下的构筑物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装及维修,水利水电施工二级和建设装饰三级,承包境外火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类项目许可后经营),电力工程、建筑、铁路、公路桥梁工程项目设计、咨询等。

山东三建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1,860,295.6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9,764.57万元人民币,2015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481,589.7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9,771.61万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系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新设公司。

2016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宿迁软件园智谷小镇PPP项目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建筑集团拟与公司控股股东电建集团下属全资子企业山东三建、宿迁市知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46%、44%、1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宿迁软件园智谷小镇PPP项目;项目投资额为11.2亿元人民币,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1.288亿元人民币。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各方出资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宿迁软件园智谷小镇PPP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8人,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6人。在审议该议案时,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宿迁软件园智谷小镇PPP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建筑集团、公司控股股东电建集团下属全资子企业山东三建与宿迁市知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46%、44%、10%的持股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宿迁软件园智谷小镇PPP项目的方案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取得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