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6-014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400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日常经营使用、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包括)自有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子公司天津宏辉果蔬有限公司、广州市正通物流有限公司于近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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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产品的安全性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四、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金额
截至公告日,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900万元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