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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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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6-08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问题应收账款的清理情况,部分问题应收账款经多方清查核实判断为坏账,根据公司《坏账核销管理办法》,同意对4,069,239.39元人民币的坏账进行核销。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已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凉山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凉山州市场及相关业务,推动与政府合作项目落地,同意公司与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凉山国投”)共同出资组建凉山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凉山长虹”,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凉山长虹注册资本3,000万元,由本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1,9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凉山国投以现金认缴出资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凉山长虹注册地址为四川省西昌市,经营范围为经营和销售家用电器、网络IT产品、太阳能产品、电子产品;软件开发及服务,系统集成服务、管理信息咨询等。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组建凉山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上海长虹大厦转让价格的议案》

为加强资产有效性管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上海长虹大厦以不低于8,967万元的价格对外公开转让,但因无人报名竞买而拍卖流标。为推进本次公开转让上海长虹大厦,同意公司按上海长虹大厦转让价格调整方案调整成交底价,并再次对外公开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6-08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万春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4,069,239.39元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上述拟核销的坏账已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凉山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投资设立凉山长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推动政府合作项目落地,可利用该公司逐步在凉山州发展以数据控制和应用为核心的智慧城市服务产业。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上海长虹大厦转让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2016-086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刘体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长赵勇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宁向东先生、贾小梁先生、周静女士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薛向岭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明确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使用范围及增加个人购房贷款阶段性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虹扬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许峰、陈霞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