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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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2016-043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小东门街口196号太铁广场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现场会议采取分别审议,集中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赵春雷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俞蒙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赵春雷先生、赵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独立董事王立彦先生、李孟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刘兴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松青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铁路局持有本公司的9,172,093,536股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燮峰、田学斌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