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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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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联安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风险收益特征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31日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判断国联安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与国联安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起将上述两只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由“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修改为“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并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该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六、风险收益特征”原表述为: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现修改为: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重要提示:

1、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

2、公司将在更新的《国联安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份额价格存在波动,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