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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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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6-06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16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董事长王正华、副董事长张秀智、董事王煜、杨素英、王志杰、独立董事袁耀辉、郭平、吕超以书面方式审议了议案,全部8名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事项第2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必要的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适合的所有行为”的授权规定,以及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第三章第十九条进行修订,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1)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万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58万元。”

(2)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80,05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