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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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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125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2016年12月31日。以上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54号)、《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55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57号)。

2016年12月30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126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八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做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完成后的财务核算衔接,以及根据重组完成后新公司财务管理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等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2016-128号《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2016-129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127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等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满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完成后的财务核算衔接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128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即本次变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变更原因

为做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完成后的财务核算衔接,以及根据重组完成后新公司财务管理的需要,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等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以下简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3、具体变更内容和变更前后情况

⑴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

变更前: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变更后: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⑵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年限

变更前:

变更后:

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变更前:

变更后:

⑷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变更前:

变更后:

4、审批程序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影响约为100万元,但由于应收款项滚动变化,对2016年度的最终影响情况须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数据为准。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存在以下三种情况:(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2)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50%;(3)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重组完成后新公司财务管理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 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满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完成后的财务核算衔接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129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长城信息”)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1,847,133股,每股发行价格3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76.20元,扣除发行费用20,4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979,599,976.2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2月22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2877号《验资报告》。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5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217.18万元。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公司使用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5年4月24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6年4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7月14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6年7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4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2016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800万元),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无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对控股子公司以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证券投资。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西部证券对长城信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130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在事前知晓并认真审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重组完成后新公司财务管理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武士国、张玉川、余新培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