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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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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补充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5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的通知,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披露的《派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3号),现将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1、股份质押的目的

派思投资本次股份质押用于企业资金周转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派思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和最低履约保障比例,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处置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派思投资将采取以下措施(1)提前购回;(2)质权人同意的其他增信措施,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4、截止目前派思投资的股权质押业务尚未有触发质押协议中约定的预警履约保障比例的事项发生。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