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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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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6年12月24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经销商、供应商银行借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管道业务,解决产业链上下游部分经销商、供应商资金短缺问题,建立稳定的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渠道,增强产品供应链稳定性,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供应商在指定银行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 1.5 亿元,其中,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在银行借款(授信)担保的总额度为 1 亿元,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银行借款(授信)担保的总额度为 5000 万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2月3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经销商、供应商银行借款(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2月3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经销商、供应商银行借款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管道业务,解决产业链上下游部分经销商、供应商资金短缺问题,建立稳定的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渠道,增强产品供应链稳定性,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永高股份有限公司(收下简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经销商、供应商银行借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供应商在指定银行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在银行借款(授信)担保的总额度为1亿元,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银行借款(授信)担保的总额度为5,000万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为经销商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

为经销商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担保对象:担保对象为永高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在册的管道内贸专营本公司产品的独立经销商,不包括兼营其他管道品牌的经销商。如经销商违规违纪,公司可考虑取消担保或降低担保额度。担保对象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资金用途:担保账户的资金仅限于购买永高股份及其子公司生产的管道产品,不得改变用途、坐收坐支。担保账户实行一对一管理,专款专用。

4、担保额度: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在银行借款(授信)担保的总额度为1亿元。一般情况,为每户经销商担保金额上限为其上年销售额的20%,且不超过500万。有超期应收款的经销商,需抵减担保额度(上年销售额20%-超期应收款),具体根据尽职调查情况确认。

5、反担保:经销商需提供永高股份对其担保额度等额的反担保,反担保采用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形式,需办理抵(质)押登记的资产,应按规定办理。

6、担保期限:一般情况,每次担保期限为一年,在该期限内经销商用款随借随还。到期经销商归还剩余贷款后,再重新审批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期限范围按照担保合同为准。

7、授信审批流程:

(1)内部审批流程:经销商提出担保申请(《担保额度审批表》、《承诺函》),销售部门进行尽职调查(《授信调查报告》)并核定《担保额度审批表》中的担保金额,法务部、财务部审核,按审批权限分别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年度内因业务迅速增长,需要调增授信担保额度的,经销商可重新发起申请,但一年内只能调增一次。

(2)外部审批流程:根据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审批表》,永高股份签批《担保三方协议》。经销商将《担保三方协议》及相关材料提交银行,由该银行完成授信程序。

8、监督管理:授信银行负责对担保账户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永高股份的指令要求(《担保调整通知》),终止授信或调整授信额度。

三、为供应商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

为建立稳定供应渠道,提升产品质量,解决战略供应商业务经营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增强供应渠道粘度,由永高股份统一为供应商申请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担保对象:担保对象为永高股份及其子公司在册的战略原材料供应商,如经销商违规违纪,公司可考虑取消担保或降低担保额度。担保对象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资金用途:担保账户的资金仅限于供应商主业经营有关款项,不得改变用途、坐收坐支。担保账户实行一对一管理,专款专用。

4、担保额度: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银行借款(授信)担保的总额度为5000万元。一般情况,为每户供应商担保金额上限为其上年供货规模的20%,单一经销商不超过1000万,具体根据尽职调查情况确认。

5、反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20%,冻结供应商的应收货款。

6、担保期限:每次担保期限为一年,次年重新审批担保额度,具体以担保合同为准。

7、授信审批流程:

(1)内部审批流程:供应商提出担保申请(《担保额度审批表》、《承诺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授信调查报告》)并核定《担保额度审批表》中的担保金额,法务部、财务部审核后,再按照公司规定的内部授权由相关有权人进行审批。

年度内因业务迅速增长,需要调增授信担保额度的,供应商可重新发起申请,但一年内只能调增一次。

(2)外部审批流程:根据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审批表》,永高股份签批《担保三方协议》。供应商将《担保三方协议》及相关材料提交银行,由该银行完成授信程序。

8、监督管理:授信银行负责对担保账户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永高股份的指令要求(《担保调整通知》),终止授信或调整授信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管道业务,解决经销商、供应商资金短缺问题,建立稳定的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渠道,增强产品供应链稳定性,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从而拉动公司及子公司销售增长。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符合条件的优质经销商、供应商在指定银行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另外,公司将要求经销商、供应商提供反担保,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拟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为经销商、供应商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管道业务,解决经销商、供应商资金短缺问题,

建立稳定的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渠道,增强产品供应链稳定性,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符合一定条件的优质经销商、供应商在指定银行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公司在向经销商、供应商提供信用担保的同时,经销商、供应商将按规定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经销商、供应商提供担保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900万元(其中,公司为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000万元,为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400万元,为上海公元提供担保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36,915.02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7.13%。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1,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36,915.02万元的比例为13.46%。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经销商、供应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30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永高”)加快发展,公司曾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下称“工行花都支行”)申请为广东永高提供叁仟伍佰万元整(35,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该项担保于2016年12月31日到约定期限,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工行花都支行申请为广东永高提供叁仟伍佰万元整(35,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止。广东永高在此保证项下申请的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6月8日

(2)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马溪村东秀路东1号

(3)法定代表人:张炜

(4)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实业投资;塑胶管道、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的技术研究、生产及销售;建筑、道路建设及汽车配套用的新型材料、新型产品的技术研究及开发;销售:五金、普通机械设备;商品、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900万元(其中,公司为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000万元,为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400万元,为上海公元提供担保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36,915.02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7.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1,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36,915.02万元的比例为13.46%。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