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ST合金 公告编号:2016-097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霍尔果斯通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海投资”)的通知,获悉通海投资已于2016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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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海投资持有公司77,021,275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本次股份质押后,通海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77,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83%。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ST合金 公告编号:2016-098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6年12月29日-2016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12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8号和乔丽致酒店M层紫轩文化会议中心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赵景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名,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1,717,907股,占公司总股本385,106,373股的41.99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77,041,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5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84,676,5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9878%。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17,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7.4742%;反对52,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52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96,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覃华、邢丽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