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6-07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之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6年12月30日下午2点30分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16年12月29日下午15:00-2016年12月30日下午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8楼802;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四)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1,328,718股,占公司总股份897,866,712股的30.22%。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8,002,5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14%。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4,599,8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0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728,864股,占公司总股份5.2044%。
(二)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公司聘请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30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17,974,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30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17,974,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30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17,974,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30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17,974,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4、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30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17,974,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5、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30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17,974,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30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17,974,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7、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30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17,974,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8、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30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17,974,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9、上市场所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30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17,974,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30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17,974,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30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17,974,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五)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30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17,974,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六)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1,30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117,974,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28,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建军、杨兴辉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