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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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7-00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月3日以现场会议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现场出席会议的有高利先生、何亚刚先生、廖航女士、汪辉文先生4名董事,电话参会的有车莉丽女士、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胡廷华先生4名董事,董事徐昂杨先生未出席会议。现场列席的还有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监事郑华先生、董事会秘书熊郁柳女士,监事马楠女士未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利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卫剑波先生为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吴姚东先生、吴珂先生、徐子兵先生、施光耀先生、姜志军先生、熊郁柳女士为副总裁,陈飞先生为首席风险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2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叶林先生和李明高先生对该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查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我们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车莉丽女士对该议案投反对票,理由如下:

2016年以来,公司多次受到监管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这些情况暴露了公司原治理层面的严重问题,而导致这些严重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管理人员结构与公司股权结构严重失衡,不能形成有效监督制约。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在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中连降六级至C级,公司经营发展的多项业务受阻,对此,原管理层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本次会议议案中提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与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并无二致。这显然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利于维护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本人认为在公司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应该为公司管理层输入新的血液,从市场广纳人才,并最终形成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管理班子。

综上,本人投反对票。

独立董事胡廷华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理由如下:

本人自2016年11月24日当选出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公司已连续收到监管机构送达的一份行政处罚,两份监管函;过去的一年,公司的评级也连降六级。虽然发生了股东纠纷等特殊事件,但上述行政处罚和监管函中披露的问题均发生在公司管理层面,与股东纠纷关系不大,问题的根本在于公司内部治理缺失。本人注意到本次提名的人选均为原管理团队,职务也没有变化,本人对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不认可。

因此,本人认为,鉴于公司治理层面存在的问题,公司的管理层应当重新组建,去芜存菁,大胆提拔有能力的员工,引进新的专业人才,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改正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方能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鉴于此,本人投反对票。

卫剑波先生、吴姚东先生、吴珂先生、徐子兵先生、熊郁柳女士的简历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本次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4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施光耀先生,1961年5月出生,研究生,中共党员。1979年10月至1984年10月任津市床单厂设计师;1987年7月至1992年7月任湖南省劳动厅副主任科员;1992年7月至1997年4月任湖南省委组织部主任科员;1997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期货监管处处长、公司监管处处长;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08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方正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3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2015年8月至今,兼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施光耀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姜志军先生, 1969年2月出生,硕士。 1990年7月至1993年3月任湖南开关厂技改机动处助理工程师;1993年4月至1996年4月历任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第二营业部电脑主管、长沙第三营业部总经理助理;1996年5月至2008年6月历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建湘北路营业部副总经理、机构管理部总经理、长沙建湘北路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事业部副总经理、法务稽核总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运营管理部、网点运营部、经纪业务管理部总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5年11月至今任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姜志军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飞先生,1963 年 2 月出生。1987 年 9 月至 1994 年 9 月历任沈阳大学农业学校教师、教研室主任;1994 年 9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沈阳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研室主任;1995 年 12 月至 2002 年 5 月历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沈阳证券营业部电脑部经理、总经理;2002 年 5 月至 2015年 8 月,历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沈阳南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沈阳中心营业部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2015 年 8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2016年1月至今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2016年2月至今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陈飞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