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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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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工程签约的公告

2017-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1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工程签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公告了关于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阿县建设路和子建路地下管廊、道路建设和车站路道路建设项目的《关于重大工程中标公告》(详见公告2016-028)。

近日,公司与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山东省东阿县正式签订了《东阿县政府采购合同书》。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

经过公开招标,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选择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东阿县建设路和子建路地下管廊、道路建设和车站路道路建设项目承包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本工程合同。

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包括:拟定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建材业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提报和组织编制市政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建筑市场的监察和管理;负责全县城区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等工作。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东阿县建设路和子建路地下管廊、道路建设和车站路道路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东阿县建设路、子建路和车站路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内容承诺。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70日历天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人民币13749.23425万元(壹亿叁仟柒佰肆拾玖万贰仟叁佰肆拾贰元伍角整)。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年底付合同价款30%,第二年年底付合同价款的20%,第三年年底付合同价款的20%,第四年年底付合同价款的20%,第五年年底按审计结论无息付清余款。

(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和违背,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经济责任自负,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交竣工日期进行施工,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拖延一天罚款2000元,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1%。

(四)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向东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合作期内,公司将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付款方式、履行期限等做出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