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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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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01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九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六人。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熊旭晴先生、李华才先生、邓志斌先生,公司股东江西鑫安信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陈共孙先生,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刘元魁先生,公司股东熊旭晴先生、李华才先生、郭光辉先生等共计19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3%)联合提名刘文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同意提名熊旭晴、陈共孙、李华才、邓志斌、刘文生、刘元魁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九人,其中独立董事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同意提名李汉国、余新培、杨祖一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撤销销售部并设立销售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销售管理,提高销售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撤销销售部并设立销售分公司,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有关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的工商登记,业务划分,人员的调配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7年1月20日在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89号国泰集团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7临00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熊旭晴,男,1967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0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江西省国防科工办任主任科员,2000年12月至2005年8月任江西省国防科工办科技质量处副处长,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任江西乔家栅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5年8月任江西省国防科工办处长,2005年8月至2007年9月在省纪委驻国防科工办纪检组任副组长、监察室主任,2007年9月至2009年10月任江西省船舶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2009年10月至2014年兼任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0月至今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陈共孙,男,1965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政工师,2008年5月毕业于北京大学EMBA高级研修班。1995年12月至2006年11月历任江西永胜机械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副厂长、厂长等职,2006年12月至2015年2月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李华才,男,1964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7年8月至2011年11月在江西机械化工历任销售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及副厂长,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任江西吉安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起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

4、邓志斌,男,1980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律师执业资格。1997年7月至2002年11月任职于南昌市水利建设总公司,2002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职于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2007年12月至2016年4月在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历任投资发展部副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董事会秘书、综合管理部经理,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任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规划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5、刘文生,男,1962年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宝钢集团人民机械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江西钢丝厂雨弹分厂副厂长、厂长,江西钢丝厂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江西新余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刘元魁,男,1964年6月生,中共党员,专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4年8月至1992年1月任九江有色金属冶炼厂财务科会计,1992年2月2006年12月任九江有色金属冶炼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江西国泰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任上饶华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0年9月至2012年4月任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中层副职,2012年5月至2014年10月任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策划部副主任,2014年11月至今任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主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李汉国,男,1956年7月生, 中共党员,会计学硕士,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历任江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江西财经学院证券与期货研究所所长、江西瑞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裁兼兴期审计事务所所长、闽发证券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中国四方控股有限公司总裁、中国鹏华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江西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教于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兼任广东新会美达绵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昌市人民政府参事以及郑州商品交易所财务委员会委员等职。

2、余新培,男,1967年1月生,民建会员,博士,会计学教授。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1999年、2004年先后获得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现任教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兼任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杨祖一,男,中国国籍,1957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8年在辽宁阜新矿务局十二厂工作,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厂长、总工程师;1998年2001年任北京京煤集团副厂长、总工程师;2002年至 2006年任国防科工委民爆中心科技质量处处长;2007 年至 2009年任北京科宏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工信部民爆器材行业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安联国科科技咨询公司董事,北京金源恒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壶关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02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三人,职工代表监事二名。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喻强先生,公司股东江西鑫安信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黄志强先生,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杜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次监事会审议表决,同意提名杜华、喻强、黄志强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1、杜华,男,1968年2月生,中共党员,专科学历,会计师。1989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赣州有色冶金化工厂财务科会计,2005年11月至今任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报表会计。

2、喻强,男,1980年10月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至2009年7月在广州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历任主力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2009年7月至2012年1月在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经理。

3、黄志强,男,1968年12月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江西永胜机械厂机动科团支委宣传委员、深圳鹏基龙电安防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主任、经理办行政主管、工程主管,珠海华棱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东莞办主任,江西鑫安信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等职。

证券代码:603977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3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89号国泰集团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20日

至2017年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上述第三项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17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关证明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89号国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1月20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9:30-10:0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6年1月19日17: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89号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30096

(三)联系人:喻浩 电话:0791-88119816 传真:0791-88119816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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