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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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7-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1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67,832,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45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33号)核准,公司向王相荣、王壮利、王洪仁、梁小恩、林夏满、金纬资本(山南)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和西安海联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55,944,035股。

前述股份已于2014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2015年8月12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391,424,4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2015年8月21日,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前述限售股份变化如下: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王相荣、王壮利、王洪仁、梁小恩、林夏满、金纬资本(山南)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和西安海联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该等股份上市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1月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167,832,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45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8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注:王相荣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王壮利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