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7-003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荣军先生计划自2016年11月10日起六个月内,拟增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蔡荣军先生已于2016年11月10日增持50,100股,于2017年1月3日增持630,285股(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2号,以及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号)。

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再次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荣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累计增持情况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后,蔡荣军先生通过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博时资本-众赢志成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个人账户,间接和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合计214,566,300股。

二、增持方式:

蔡荣军先生通过个人账户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承诺:

蔡荣军先生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在本次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荣军先生对公司发展前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