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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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鑫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7-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交易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新申购金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定投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全额进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2 场外代销机构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7年1月6日起,本公司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投资者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6日

建信鑫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除大额申购外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在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5万元(可以达到5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万元,本公司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

(3)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或登录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