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7-004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17日、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月4日15:00至2017年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枫公路19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黄伟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下均统称“股东”)合计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4,31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16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32,86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98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1,44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41%。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中,中小投资者合计38人,代表股份37,32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8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5,87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1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1,44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41%。
3、黄伟国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郑小将、马红、郝莉萍、刘平、杨世滨、张开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卢侠巍、罗会远、许光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均为2017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4日。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郑小将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33,196,33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21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206,3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72%。
(2)选举马红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33,483,1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644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493,1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55%。
(3)选举郝莉萍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33,169,3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1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179,3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49%。
(4)选举刘平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33,169,3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1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179,3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49%。
(5)选举杨世滨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33,169,34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1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179,3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49%。
(6)选举张开彦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33,481,54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643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491,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13%。
1.2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卢侠巍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33,176,42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1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186,4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39%。
(2)选举罗会远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33,181,42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15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191,4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72%。
(9)选举许光清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33,483,12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644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493,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55%。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苏国珍、陈云霞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均为2017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4日,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孙芯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苏国珍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33,182,12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15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192,1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91%。
(2)选举陈云霞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33,483,12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644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6,493,1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55%。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杨文杰先生、黄环宇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已于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7-005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
致: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杨文杰律师、黄环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事项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否有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和以下事实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6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16年12月17日和2016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90)、《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6-100)(以下合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其他有关事项。列明本次会议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会议于2017年1月5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枫公路1918号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黄伟国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2,868,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98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2人,代表股份数1,448,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741%。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代表股份数234,317,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1631%。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称“中小投资者”)共计38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额为37,32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64%。以上股东均为截止2016年12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
2、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外,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本所律师等相关人员。
3、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郑小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马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郝莉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刘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杨世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张开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卢侠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罗会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许光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苏国珍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陈云霞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表决。根据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盖章)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高 树
经办律师:
杨文杰
黄环宇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 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7-006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5日收到总经理杨世滨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由于公司内部岗位调整,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本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杨世滨先生将仍担任公司董事、总裁,总体负责公司纺织服装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杨世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杨世滨先生的辞职已于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其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 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7-007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以现场、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1月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郑小将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讨论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郑小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2017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4日。同时根据公司《章程》,郑小将先生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废止,制定新的《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
1、战略委员会,成员五人,由郑小将、马红、郝莉萍、张开彦、许光清组成,郑小将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三人,由卢侠巍、罗会远、许光清组成,卢侠巍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三人,由郝莉萍、卢侠巍、罗会远组成,郝莉萍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委员任期均为2017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4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郑小将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世滨为公司总裁,续聘杨启东、周宁、陈艳、杨军欣、凌云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开彦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2017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4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续聘庄寒冰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2017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4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庄寒冰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
附件—聘任人员简历:
1、郑小将,男,1966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工程师,南京理工大学工学硕士、美国巴尔的摩大学金融硕士。曾就职于兵器系统工程研究所,中银信托投资公司,火炬高技术投资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从事投融资,并购,资本运营等领域工作。2008年5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东旭集团,历任东旭集团金融投资本部本部长,副总裁,东旭集团执行副总裁兼东旭新能源板块总裁。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公告日,郑小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2、杨世滨,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曾就职国家纺织工业部、中国纺织总会、国家纺织工业局、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常熟江河天绒丝纤维有限公司、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其中2011-2015年任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助理、中国针织工业协会会长。现任中国针织工业协会顾问、广东衣合联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公告日,杨世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3、杨启东,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3年8月至1992年9月就职于上海针织五厂技术科;1993年1月至2004年3月就职于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兼研发部部长。2004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技术和研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上海约利董事长。杨先生在针织面料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003年被评为“上海实施发明成果优秀总工程师”,目前兼任中国针织工业协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截至公告日,杨启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4、周宁,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3年4月至2004年3月就职于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进出口部部长、市场销售部欧美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在人力资源管理、国际贸易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2004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至公告日,周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5、陈艳,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EMBA在读。1996年7月至1998年2月就职于上海申时广告传播有限公司;1998年2月至2004年3月就职于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精通英语和日语,在市场开发和国际合作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2004年3月至今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面料销售和欧美市场开发。截至公告日,陈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6、杨军欣,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毕业于日本国立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硕士学历。2002 年4 月至2004 年3 月就职于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管理工作,精通日语。2004 年3 月起就职于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5 年起兼任控股子公司上海乐菱时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公告日,杨军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7、凌云,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5年9月至2000年2月就职于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人事部公关助理、市场部媒体主管、总裁办传媒经理;2001年9月至2007年6月就职于上海华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曾任子公司上海高压特种气瓶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投资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截至公告日,凌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8、庄寒冰,男,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9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2011年1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任内审部副部长。2016年10月至今任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公告日,庄寒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 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7-008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杨世滨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事项
由于公司内部岗位调整,杨世滨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本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杨世滨先生将仍担任公司董事、总裁,总体负责公司纺织服装业务。杨世滨先生的辞职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侠巍 罗会远 许光清
2017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 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7-009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张开彦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庄寒冰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通讯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
姓名:张开彦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枫公路1918号
电话:021-37330000-1130
传真:021-57381100-1998
电子邮箱:zhangkaiyan@dong-xu.com
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
姓名:庄寒冰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枫公路1918号
电话:021-37330000-1996
传真:021-57381100-1998
电子邮箱:zhuanghb.sct@challenge-21c.com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 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7-010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以现场、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1月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陈云霞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陈云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2017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4日。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联系人的议案》,指定李京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联系人。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