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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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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7-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2016年4 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47)。担保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16年10 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142)担保有效期为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根据上述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工程”)总计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提供担保。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近日,公司接到能源工程的申请:为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能源工程控股子公司寻乌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乌爱康”)、五河县爱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河爱康”)分别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支行(以下简称“江西银行”)、华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寻乌爱康与江西银行分别签署了《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和《授信协议》,融资金额为15,000万元,期限为五年,公司与江西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五河爱康与华润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为10,076万元,期限为十年,公司与华润租赁签署《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16年度预测担保的总额度以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寻乌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五河县爱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江西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拟为寻乌爱康本次融资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五年。

2、公司与华润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拟为五河爱康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76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十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3,418.17万元(不包括本次的担保),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1,600.9万元;其他担保:为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338万元,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100万元,为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担保7,000万元, 为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106,379.27万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11.94%,若包含上述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16.05%。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2016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45)。担保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根据上述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超过85亿元的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以上担保额度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电力”)和其子公司明光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光电力”)申请,为拓宽融资渠道及满足各项目配套资金需求,申请办理融资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中康电力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25,000万元,期限为三年。公司为中康电力本次融资提供担保,与工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2、明光电力向华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9,217.8万元,期限为十年。明光电力与华润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与华润租赁签署《保证合同》。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预测担保的总额度以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二)明光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拟为中康电力该笔融资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

2、公司与华润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拟为明光电力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9,217.8万元,担保期限为十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3,418.17万元(不包括本次的担保),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1,600.9万元;其他担保:为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338万元,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100万元,为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担保7,000万元, 为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106,379.27万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11.94%,若包含上述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18.36%。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10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17-0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国际)于2017年1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20,0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

本次减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康国际、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投资”)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07,828,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6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康国际、爱康实业、爱康投资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爱康国际的通知,爱康国际于2017年1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20,0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除本次减持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康国际、爱康实业、爱康投资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以来无主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自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康国际、爱康实业、爱康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7,857,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57%。在本次股份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07,828,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6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2、爱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承诺:

(1)2011年8月15日,爱康国际、爱康实业、爱康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已于2014年8月15日履行完毕。

(2)2012年9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在2012年9月20日增持公司股票3,000,000股。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该承诺已于2013年9月20日履行完毕。

(3)2014年9月2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认购640万股,并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该承诺将于2017年9月24日履行完毕,目前尚在履行中。

(4)2015年11月19日,爱康实业拟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认购的股票登记至其名下后6个月内,不卖出其持有的爱康科技股票。该承诺已于2016年9月23日履行完毕。

(5)2016年1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康国际、爱康实业、爱康投资承诺: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半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爱康科技股票。该承诺已于2016年7月6日履行完毕。

(6)2016年1月27日至2月3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增持公司股票510,600股,并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此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该承诺已于2016年8月3日履行完毕。

(7)2016年3月23日,爱康实业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认购3977万股,并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承诺将于2019年3月23日履行完毕,目前尚在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康国际、爱康实业、爱康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康国际、爱康实业、爱康投资,在本次股份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327,857,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57%;在本次股份减持后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07,828,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6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4、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康国际、爱康实业、爱康投资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的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