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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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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7-001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进行资产收购(涉及海外资产),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22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详见公司公告《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27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中介机构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7-002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威大”)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44200922,发证时间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威大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三年内(2016年~2018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可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深圳威大是一家专注于生命安全的智慧医疗系统集成商,可为客户提供医疗净化工程、生物安全实验室工程和医院智能化系统集成方案等多项服务,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获得,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深圳威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