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撤诉公告

2017-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8 证券简称:兖州煤业 公告编号:2017-002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撤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合计本金人民币5966.90万元及相应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原告撤诉,对公司损益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近日,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东城支行(“建行济宁东城支行”)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宁中院”)就其诉兖州煤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提出撤诉申请(“本次撤诉”),济宁中院已准许建行济宁东城支行撤回起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撤诉的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3日,建行济宁东城支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山东恒丰电力燃料公司(“恒丰公司”)、兖州煤业等多家公司及自然人诉至济宁中院,要求恒丰公司偿还金融借款人民币5966.9万元,因恒丰公司将其对兖州煤业的应收账款向建行济宁东城支行做了质押,要求公司在应付账款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有关详情请参见日期为2016年3月23日的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建行济宁东城支行已于2016年12月22日向济宁中院提出撤诉申请,并获得了济宁中院的准许。

二、本次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建行济宁东城支行已就本案撤诉,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