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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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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2017-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7-00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三湘大厦一楼会议室(上海市中山西路1243号,可乘公交48、72、73、113、149、320、748、754、776、808、938至虹桥路长顺路站)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23日

至2017年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1)

(二) 登记地点和时间

请符合登记条件的股东,于2017年1月2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前到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上海三湘大厦会议室门口)登记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联系人:迟志强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会议不发礼品、有价证券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7-005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月6日召开。会议召开前已向各位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006号公告《《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004号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7-006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

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的或全资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

2、担保金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

3、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4、反担保:非全资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根据担保合同实际情况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5、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尚须获得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待股

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简化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日常运营决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财务信贷资源,支持和保证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时基于公司2015第五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授权额度即将使用完毕,2017年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1、预计新增担保额度

公司或子公司对公司控股的或全资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金融等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信托或资管计划等)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大写:贰佰肆拾亿元整),用于各级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根据担保合同实际情况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2、被担保公司介绍

被担保公司包括:公司控股的或全资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预计具有融资需求的各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3、预计对主要被担保子公司的细分担保额度

注:为科学合理调度担保额度,公司可根据被担保子公司项目开展情况及具体融资需求变化对上述细分担保额度进行调整。

4、授权事项

为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审批对各级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

5、信息披露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二、担保事项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7年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林永经先生、郭成土先生、马洪先生对本次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各级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的开展,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建设顺利实施,不存在重大风险。非全资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根据担保合同实际情况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新增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将有利于简化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日常运营决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财务信贷资源,支持和保证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1.12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1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