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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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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7-001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6日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投资认购万泰华瑞五号基金份额的议案》。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出资认购华瑞投资发起设立的《万泰华瑞五号基金》份额,同意全资子公司西藏大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900万元出资认购华瑞投资发起设立的《万泰华瑞五号基金》份额。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旨在通过与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的合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资本收益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具体内容详见《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认购万泰华瑞五号基金份额的公告》的公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7-002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认购万泰华瑞五号

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万泰华瑞五号基金

●投资金额: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大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900万元。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年1月6日,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投资认购万泰华瑞五号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出资认购湖南万泰华瑞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瑞投资”)发起设立的《万泰华瑞五号基金》份额,同意西藏大湖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900万元出资认购华瑞投资发起设立的《万泰华瑞五号基金》份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7年1月6日,本公司与华瑞投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三方共同签署了《万泰华瑞五号基金合同》-20160922-13-06-003号,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出资认购华瑞投资发起设立的《万泰华瑞五号基金》份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大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大湖”)与华瑞投资、国泰君安三方共同签署了《万泰华瑞五号基金合同》-20160922-13-06-004号,西藏大湖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900万元出资认购华瑞投资发起设立的《万泰华瑞五号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为华瑞投资,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基金预计规模为人民币4000万元,基金存续期限为永续,基金主要投向于上市公司股权、固定收益品种等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范围。投资目标是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湖南万泰华瑞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街道五一大道89号4058房

成立日期:2009年3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肖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以自有资产进行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管理人员:肖军、肖德明、张卫东、李莎

备案登记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登记编号:P1004877

股东构成:肖军持股60%、肖新军持股20%、肖德明持股10%、韦丹持股10%。

经营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华瑞投资总资产4813.25万元,净资产1064.8万元。2015年,华瑞投资营业收入110.93万元,净利润3.58万元(已经审计)。

公司产品情况:

1、万泰华瑞一号基金: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29日

管理模式:契约型管理

基金经理:肖军

主要投资领域: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股申购)、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沪港通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深港通(如开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的合约品种、权证、仅以证券公司为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

近一年经营情况:截止2016年12月29日累计净值为1.955

是否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是

基金代码:S22131

2、 万泰华瑞二号基金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2日

管理模式:契约型管理

基金经理:肖军

主要投资领域: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股申购)、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沪港通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权证、仅以证券公司为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的私募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于证券交易所或期货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证券或金融衍生品。

截止2016年12月29日累计净值为1.306

是否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是

基金代码:SJ1747

3、万泰华瑞成长一期基金

成立时间:2016年8月16日

管理模式:契约型管理

基金经理:肖军

主要投资领域: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股申购)、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沪港通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深港通(如开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的合约品种、权证、仅以证券公司为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

截止2016年12月29日累计净值为1.030

是否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是

基金代码:SL8842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华瑞投资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三)基金投资人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订坤

注册资本:人民币48123.7188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北办事处建民巷社区建设东路348号

成立日期:1999年1月18日

经营范围:湖泊水库河流水环境治理及体育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体育场馆服务;文化活动组织与策划、旅游管理服务、旅游项目开发;淡水养殖鱼苗、水产品生产与加工、销售及深度综合开发;湖泊藻化治理与富营养化控制,水污染治理技术、生态工程及修复技术的研发推广、转让、咨询、工程施工,食品、饮料的生产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生产与销售);生物工程(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研究、开发;包装材料的加工、销售;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以自有资金进行水资源综合治理行业投资;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凭企业有效进出口经营企业资格证书核准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西藏大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长青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4栋2单元4-1号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7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万泰华瑞五号基金

基金类别:私募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永续

基金规模:预计规模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认购100万元,预计合同签署五个工作日内出资到位。西藏大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900万元,预计合同签署五个工作日内出资到位。

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

基金份额分级:无分级

基金管理人:湖南万泰华瑞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7年1月6日,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瑞投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署了《万泰华瑞五号基金合同》20160922-13-06-003号,2017年1月6日,西藏大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华瑞投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署了《万泰华瑞五号基金合同》20160922-13-06-004号,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订立合同的目的

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的成立与备案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将全部募集资金划入托管资金账户,基金托管人核实资金到账情况,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资金到账通知书,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成立后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

基金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开放日(以下简称为T日或开放日)为封闭期结束之后的下一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及之后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

(四)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股申购)、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沪港通中港股通标的范围内的股票、深港通(如开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的合约品种、权证、仅以证券公司为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公募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上述证券或金融衍生产品的,则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上述证券或金融衍生产品前应获得相应资质。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分析和整体市场估值水平的变化自上而下的进行资产配置,在降低市场风险的同时追求更高收益。

投资禁止行为:本基金财产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的费用

基金费用包括:管理费,年费率为2.0%;托管费,年费率为0.1%;运营服务费,年费率为0.1%;其他费用。

(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累计未支付利润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是否对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的比例和分配金额亦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收益分配方式:业绩报酬的计提基准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日、基金分红权益登记日和基金清算日。

业绩报酬的计算:业绩报酬的计算采用单个投资者单笔高水位净值法,即当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笔基金份额或赎回份额累计净值大于上次计提日(首次计提时,则为参与日份额累计净值)时,分别计算每笔份额在上一成功计提基准日至本次计提基准日持有期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差额,对超过上次成功计提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部分按25%比例进行计提。

(七)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特定的投资方法及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法律及违约风险、基金终止的风险、净值波动的风险等各类风险因素。

“万泰华瑞五号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确认后,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投资领域亦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无确定的协同关系。

(八)合同的成立、生效、效力

本合同文本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者共同签署后合同即告成立。本合同生效应当同时满足:本合同经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合法签署;基金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资金实际交付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成功,基金投资者获得基金份额;本基金依法有效成立。本合同有效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旨在通过与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的合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资本收益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投资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基金的投资运作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与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成效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的安全。

七、备查文件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万泰华瑞五号基金合同》-20160922-13-06- 003号

3、《万泰华瑞五号基金合同》-20160922-13-06- 004号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