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 临2017-00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01月0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01月0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彭文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请担保授信额度并授权子公司使用且为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请2500万美元担保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并就上述事项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署《集团客户授信协议》。同时,公司将根据《集团客户授信协议》授权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使用该等担保授信额度,用于子公司承建亚马尔LNG模块项目开立质保保函,并为子公司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因此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1.5亿元,期限壹年;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3亿元,期限壹年。如因业务需要调整母子公司间的额度分配,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授信品种包括贷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壹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016年12月22日,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提请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经与会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召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一至四项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1月09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17-00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拟授权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使用2500万美元担保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因此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拟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
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请2500万美元担保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并就上述事项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署《集团客户授信协议》。同时,公司将根据《集团客户授信协议》授权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使用该等担保授信额度,用于子公司承建亚马尔LNG模块项目开立质保保函,并为子公司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因此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壹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请担保授信额度并授权子公司使用且为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2. 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临港工业区1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捌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二00九年七月十六日
营业期限:2009年07月16日至2029年07月15日
经营范围:钢结构的制造、维修;船舶维修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石油开发及矿业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场地租赁;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污染品、煤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展销;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运;对外贸易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88,658,666.63元,流动负债1,013,377,982.80元,所有者权益是802,934,095.50元,营业收入1,380,989,626.92元,净利润136,588,044.39元。
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资产总额2,345,506,296.74元,流动负债1,170,627,446.44元,所有者权益是991,346,323.97元,营业收入2,215,285,147.73元,净利润188,412,228.4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的最高担保限额,尚未签署担保合同,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公告项下的担保事项尚须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68800万元(被担保人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对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1月09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17-00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24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4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24日
至2017年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17年01月0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01月09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7年1月20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407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莉
电话:022-6621 9991
传真:022-662999006615
(二)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