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0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17年1月9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
2017年1月8日15:00至2017年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总部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陈润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
(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4日公告(公告编号:2016-32),2017年1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第五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1),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99,389,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1,484,352股的16.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98,378,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1,01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27,336,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一项议案,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提名陈红浪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
(一)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闫小川、熊伟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五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资料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0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30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月9日16: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杨天均因事请假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其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封希德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陈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红浪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选举陈红浪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陈红浪女士简历已于2016年12月24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31)中披露,上述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红浪女士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并选举陈红浪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公司原董事、董事长张晓彬先生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担任的成员职务由陈红浪女士担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其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变。选举陈红浪女士为成员的上述三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陈红浪、虞孟良、陈润、封希德、杨天均、冀延松、毛开贵七名董事组成,陈红浪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陈红浪、封希德、杨天均三名董事组成,杨天均为主任委员;
3. 提名委员会由陈红浪、封希德、冀延松三名董事组成,冀延松为主任委员。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