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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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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情况说明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17-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7-0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情况说明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月6日,国家环保部宣传教育司官方微博消息《环境保护部通报重污染天气督查情况》,通报中提及:“环保部督查组督查发现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聊城市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仅将动力分公司纳入限产措施,其他生产线未实施应急减排措施,且企业预案未明确限产比例,无实际减排效果”。多家媒体转载发布了《京津冀重污染天气持续 督查发现有企业恶意生产》的文章。

就上述情况,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即进行检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针对近期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环保局下达的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公司研究制订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在接到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严格按方案实施,锅炉、发电负荷均按方案进行了相应的限产调整。在启动一级响应时,锅炉整体运行负荷下降了40%,仅供维持冬季化工装置安全生产需要。公司所在的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具有一体化的特点,动力分公司为公司自备电厂,公司的各生产装置只能由动力分公司供电,没有其他外部供电渠道,因动力分公司发电负荷下降40%,园区各生产装置也随之下降。

1月4日环保部督查人员对锅炉、机组的限产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确认。但由于现场接待人员对督导组的督导范围理解有偏差,仅提供了动力分公司限产相关资料,未提供因动力分公司下调运行负荷随之园区内其他装置的限产方案和实施情况。

国家环保部通报发出后,公司已及时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提交了园区内其他装置限产方案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补正说明。

近期受华北地区雾霾天气影响,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制订措施,实施临时限产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全年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会积极配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积极调整生产运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