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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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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7-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7—004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桂证调查字2017001号),全文如下: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调查期间,本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7—005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全文如下: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文亮、温利华、刘光如、李占国:

经查,2017年1月3日,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系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等文件。《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显示,公司于2017年1月3日下午3时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001项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大多数提案内容不属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例如“关于公司建立健全员工恋爱审批制度的议案”等;部分提案内容属于强加股东义务,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例如“关于第一大股东每年捐赠上市公司不少于100亿元现金的议案”等;部分议案内容前后矛盾,例如“关于公司全体员工降薪300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体员工加薪50元的议案”等。

公司董事会上述提案内容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2016】2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董文亮、温利华、刘光如、李占国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上市股东大会规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责令公司上述董事在2017年1月13日前予以改正,重新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审议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并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董事应当在2017年1月16日前就改正情况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内控水平,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7—006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董文亮先生、非独立董事温利华先生、独立董事刘光如先生、独立董事李占国先生、独立董事刘士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1、 因个人原因,董文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

2、 因个人原因,温利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

3、 因个人原因,刘光如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

4、 因个人原因,李占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

5、 因个人原因,刘士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有关规定,董文亮先生、温利华先生、刘光如先生、李占国先生、刘士林先生辞职后,将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时生效。在此之前,董文亮先生、温利华先生、刘光如先生、李占国先生、刘士林先生仍将履行职责。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增补公司独立、非独立董事。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潘大明先生、监事顾云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1、 因个人原因,潘大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

2、 因个人原因,顾云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有关规定,潘大明先生、顾云锋先生辞职后,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职工监事时生效。在此之前,潘大明先生、顾云锋先生仍将履行职责。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增补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7-007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9日以电话及邮件通知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下午3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文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4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撤销原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拟撤销于2016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155号)审议通过的《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通过。

二、 审议《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来的《关于提请董事会切勿更换审计机构的函》,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为了保障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年度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的审计质量,保障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内控机构,聘期一年,包括对公司子公司的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关于撤回公司诉讼案件起诉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出于审慎考虑,将积极履行勤勉尽责的法定义务,全面按照监管要求开展整改工作,经过认真学习《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后,决定撤销以下诉讼:

1、 行政诉讼(【2016】京01行初字第1259号)(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140);

2、 民事诉讼(【2016】粤0304民初25320号)(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141);

3、 民事诉讼(【2016】粤03民初2831号)(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143);

4、 民事诉讼(【2016】粤0304民初25441号)(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149);

5、 民事诉讼(【2016】粤0304民初25409号)(原告: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证券交易所);(未披露);

6、 民事诉讼(【2016】粤0304民初25359号)(原告: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未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通过。

四、 审议《关于调整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研究学习《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审慎审查了各项议案,并结合股东提交议案的情况,依据监管要求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议案进行了调整(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08),以确保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合法合规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刘士林未出席会议,未书面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视为其放弃表决。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公告编号:2017-008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23日收到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莱嘉誉”)的《关于提请董事会立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及包括《关于选举张琲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在内的15项提案。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会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已分别向董事会、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经过与公司股东瑞莱嘉誉友好协商,瑞莱嘉誉同意将其原提交的议案一至议案七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对其原提交的其他议案顺序依次作调整。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议案》。

一、 召集人和所履行的召集程序

(一) 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二) 履行的召集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23日收到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莱嘉誉”)的《关于提请董事会立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及包括《关于选举张琲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在内的15项提案。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会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已分别向董事会、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经过与公司股东瑞莱嘉誉友好协商,瑞莱嘉誉同意将其原提交的议案一至议案七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对其原提交的其他议案顺序依次作调整。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议案》。

二、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2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茶亭路33号香格里拉大酒店二楼杭州厅

(四)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25日

至2017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三、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9项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154、临2017-007),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四、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六、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

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

封上请注明“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二)登记地点

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西 16 号海富大厦 17 楼。

(三)登记时间

2017 年 1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七、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陆俊安

联系电话:0779-2228937

传真号码:0779-2228936

邮政编码:536000

(二)会议注意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7-009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信息披露

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并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3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004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全文如下: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3日,你公司向我部提交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拟审议1001项股东大会议案。经审核,我部发现相关公告存在以下问题:

一、 整体上看,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议案数量极大,很多议案前后交叉矛盾,逻辑极其混乱,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投资者难以获得有效信息。

二、 《股东大会通知》中大多数议案内容不属于《公司法》及你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例如,“关于公司建立健全员工恋爱审批制度”等议案。

三、 《股东大会通知》中个别议案属于强加股东义务,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关于第一大股东每年捐赠上市公司不少于100亿元现金的议案”等。

四、 《股东大会通知》中部分议案内容前后矛盾。例如,“关于公司全体员工降薪300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体员工加薪50元的议案”等。

五、 《股东大会通知》中更改了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出的“关于选举陈凤桃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如董事会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更改股东请求,应当征得相关股东同意。

六、 《股东大会通知》中大部分议案没有披露具体议案内容,部分议案未按照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单独披露公告。例如,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提供担保、购买资产等议案。

我部督促你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履职,认真审议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议案进行修改调整,确保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议案内容合法合规,并切实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答: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学习、研究《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存在以下问题:

1、 提交议案数量过多,部分议案前后矛盾,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投资者难以获得有效信息;

2、 大多数议案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3、 个别议案属于强加股东义务,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在未征得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更改股东请求;

5、 部分议案未按照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单独披露公告等。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所有董事深表歉意,在公司治理及业务水准上,尤其是积极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方面,深刻认识到要加强学习,时刻保持高度的自律性和警惕性,并且积极改正以往的错误,开展各项自查工作,切实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例如:公司已联系相关网络服务商,要求将违规泄露未经修改公告内容的网站下线,经核实,相关网站目前已关闭。

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反省,往后发现错误立即改正,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则,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欢迎各位投资者监督。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促使监管及投资者重拾对公司的信心。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7-010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

已被司法冻结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慧球科技”) 于2016年12月20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16】粤03民初2831号)(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14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并确认签署了送达回证(NO:E0198236号)。因公司与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对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23,242,265股公司股票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予以查封冻结,冻结期限从2016年12月22日起至2019年12月21日止。(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148)

2016年12月23日,经公司查询股东名册显示,,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3,345,6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79315%。根据中登公司信息显示,瑞莱嘉誉已被司法冻结查封的股份数量为23,242,265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8%。

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将积极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公平、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7-011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要求公司披露立案调查事项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监管工作函》并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要求公司披露立案调查事项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044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全文如下: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6日,我部接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公司监管处通知,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已向你公司下发立案调查通知书(桂证调查字2017001号)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号)。你公司应当立即披露上述事项。

希望你公司和全体董事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则,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答: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人员准备相关材料披露相关《立案调查通知书》(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04),对于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反省,往后发现错误立即改正,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则,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欢迎各位投资者监督。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促使监管及投资者重拾对公司的信心。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7—012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信息

披露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下达的上证公函【2017】0072号《关于对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全文如下: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9日,你公司提交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除职工代表监事之外的所有监事全部提出辞职,同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此外,你公司还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诉讼案件起诉》《关于调整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等议案。经审核,现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作进一步补充说明和披露:

一、 你公司董事及除职工监事之外的所有监事全部辞职,并拟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瑞莱嘉誉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同时拟撤销多起对瑞莱嘉誉的诉讼事项。请说明:(1)你公司是否曾与瑞莱嘉誉、前实际控制人顾国平、上海躬盛、鲜言及其关联方、其他机构或个人接触,就公司董监事更选达成了协议或安排。如有,请披露相关协议或安排的具体内容;(2)核实董监事突然全部辞职的具体原因,是否与前述各方的接触、协议或安排有关;(3)本次董监事更选是否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以及相关的变更情况。

二、 根据相关公告,2016年4月27日,你公司前实际控制人顾国平与上海躬盛签订了《股权转让备忘录》《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借款协议》;同年5月24日,在顾国平的支持下,董文亮、温利华、刘光如被选为公司董事;自2016年7月以来,市场普遍质疑鲜言是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前,我部已多次发函问询鲜言是否是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控制公司董事会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请你公司拟辞职的董监事明确说明,任职期间是否受鲜言或上海躬盛的控制或影响,公司的经营与信息披露事务是否受鲜言控制。

三、 根据你公司2016年9月28日发布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上海躬盛起诉你公司前实际控制人顾国平,要求其就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借款等事项承担15亿元的赔偿责任,你公司作为担保方也被要求承担15亿元的连带担保责任。请你公司董事会说明,在本次董监事辞职前,是否已与相关方就上述担保责任的解除达成协议或安排。

四、 请你公司详细说明董事会审议1001项股东大会提案的过程、相关董事对议案的审议情况及表决理由,对于相关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以及向相关董事的问责情况。

五、 请你公司董事会结合我部前期发出的监管函件要求,梳理任职期间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债务、担保事项、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等),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请说明相关整改措施及问责、追责情况。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函件内容。同时,请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逐项落实前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在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人员准备相关材料,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则,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欢迎各位投资者监督。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促使监管及投资者重拾对公司的信心。

经公司慎重考虑,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问询函》完整、准确披露后申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各方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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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