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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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进展公告

2017-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002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万元人民币参与发起设立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康人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公告》。目前喜康人寿已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注册局核名。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17年1月10日,公司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福华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丰泰建设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广东中惠集团有限公司在东莞共同签署了《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投资人股份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书》”)。《股份认购协议书》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喜康人寿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

注册资本:公司发起时的注册资本为200,095万元人民币,均为实缴货币资金,由投资人各方一次缴足。

经营宗旨:依法从事保险业务及其相关的金融服务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接受中国保监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经营范围:喜康人寿的经营范围以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二)投资人认股金额及比例

(三)投资人权利

1、依照其所持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对喜康人寿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股份认购协议书》约定的条件和事项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5、如其他投资人违约时,有权获得赔偿;

6、喜康人寿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法规和喜康人寿章程,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四)投资人义务

1、保证其有权发起设立喜康人寿,并已依照各方适用的内部决策要求获得相关内部批准文件;

2、按照《股份认购协议书》约定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之日起三个月内足额缴纳全部认股资金;

3、为喜康人寿筹建提供一切必要之方便,按时参加筹备组召集的发起人/投资人会议;

4、喜康人寿不能设立时,对喜康人寿设立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债务按各方约定的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5、喜康人寿设立过程中,因投资人过失致使喜康人寿利益受到损害时,投资人应当对喜康人寿承担赔偿责任。

(五)筹建期

1、喜康人寿设立的筹建期自投资方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书》之日起至喜康人寿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获得保监会批准正式开业之日止。

2、投资方同意在筹建期内由投资各方和专业人士共同成立筹备组,负责喜康人寿筹建事宜。

3、筹备组在筹建期内职责如下:

(1)决定喜康人寿在筹建期内与筹建工作相关的重大事宜;

(2)认为必要时或应由两名以上投资人共同召集投资人会议;

(3)负责喜康人寿设立申请和开业申请的报批工作;

(4)负责喜康人寿报批文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5)负责喜康人寿组织机构的设计与筹建、组织人员招聘与培训、拟订喜康人寿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产品设计与保险险种的申报准备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6)负责组织喜康人寿验资,在出具验资报告之后按保监会要求召集喜康人寿创立大会;

(7)办理喜康人寿设立的各项登记手续;

(8)投资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六)违约责任

投资人如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认股款,除应向喜康人寿补足应缴款项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股份认购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依法向《股份认购协议书》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生效

《股份认购协议书》经投资人签字(名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事项

根据初步拟定的喜康人寿《公司章程》,如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喜康人寿将设董事会,其成员为十一人(含独立董事,最终以中国保监会核定为准),每一持有喜康人寿股份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十的发起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一名。未来,公司将通过喜康人寿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表决权限,参与喜康人寿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在喜康人寿的股东权益。

喜康人寿的筹建、设立等事项尚需获得中国保监会的审核批准,存在审批不能获得通过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喜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投资人股份认购协议书》。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