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小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7年1月10日,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产业[2017]46号)的文件。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康新能源”)新能源乘用车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同意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为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福生大道229号。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达产后形成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产能。项目利用新征用地,新建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电池包车间等生产车间,以及综合办公楼和试车跑道等设施,新增相关生产工艺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251025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27758万元,流动资金2326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5717万元,银行贷款145308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发改委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康新能源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标志着公司获得了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战略布局又落下重要一子,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实现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发展,努力创建新能源汽车国际领先品牌。
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开展,将大幅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空间,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深远的作用。
三、备查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产业[2017]46号)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