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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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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2017-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7-0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与2016年9月13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子公司拟购置地块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6日与2016年9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子公司拟购置地块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8)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4)。

根据相关决议,子公司晓奥工业智能装备(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奥智能装备”)参加了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并于2016年10月25日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0)。

2017年1月10日,晓奥智能装备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宗地编号:昆山市工挂[2016]5号

2、宗地面积:20049.9平方米

3、宗地位置:高新区马庄路东侧、规划道路南侧

4、宗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期为50年

5、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在2017年4月6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晓奥智能装备,并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场地平整达到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的土地条件。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人民币673.6767万元。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

(1)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135万元,定金抵作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

(2)晓奥智能装备将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2期向昆山市国土资源局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将于2017年2月6日之前支付人民币336.8384万元;第二期将于2017年3月6日前支付人民币336.8383万元。

8、主要宗地规划条件: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建筑密度不高于55%不低于50%;绿地率不高于20%不低于15%。

二、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受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用于汽车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同时,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也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加快机器人产业化步伐,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三、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7-00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时达")于2015年6月10日与2015年7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机器人及国际贸易类业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新时达股票(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1、截至2015年12月22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购买新时达股票260,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成交均价约为22.1815元。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2日。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新时达股票260,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新时达股票总数累计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新时达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广发新时达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2)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或所持有公司股票全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三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