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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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17-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7-003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08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你公司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称拟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北京艾德思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德思奇”)44.7785%股权。经审核,现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作进一步补充说明和披露:

一、 根据2015年年度报告,你公司已在当年以9,588万美元的对价正式完成收购艾德思奇51%股权事项,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称后续将对艾德思奇增资1亿元,将其打造为数字营销与广告业务平台。请详细说明公司目前数字营销与广告的业务布局及发展战略,本次出售艾德思奇股权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关业务的后续规划。

二、 公司在2015年完成收购艾德思奇股权后,但仅2年即决定出售持有的大部分股权。请公司结合初始收购意图、整合效果及出售原因,核实公司前期投资决策是否足够审慎,相关进展披露是否充分。

三、 请公司严格按照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一号 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的要求,详细披露本次出售艾德思奇股权的相关信息。

请你公司在收到函件后立即披露函件内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准备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