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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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对近期关于中国红牛饮料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2017-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1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2017-临001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对近期关于中国红牛饮料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公司了解到部分媒体对公司客户中国红牛的相关报道,并导致部分投资者的关注,公司为此积极与中国红牛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现对该事项说明如下:

目前中国红牛正常向公司安排生产订单,并实际履行其与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与中国红牛的战略合作协议于2012年2月10日签署,协议有效期为10年。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如下:“2012年2月10日,公司与红牛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10年。双方约定,红牛应优先向公司采购饮料罐,并尽量保持采购量每年均有一定比例的增长;公司应优先为红牛提供配套产能,优先保证红牛的用罐需求。除红牛自身销量下降因素外,如其要求奥瑞金为向其供应马口铁罐而购置、安装制罐生产线,又不选择奥瑞金供货,需赔偿奥瑞金相应的设备款、安装调试费用及其他间接经济损失。”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以往的信息披露中提示了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尽管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与核心客户相互依托’的发展模式,与包括红牛在内的主要客户已形成长期稳定的相互合作关系,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或终端消费市场的重大不利变化而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提示:“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公司多年来始终坚持‘与核心客户相互依托’的发展模式,与红牛等主要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相互合作关系。若公司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或终端消费市场的重大不利变化而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在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中,也提示了相关风险并披露。

公司认为,近期媒体所报道事项中所蕴含的风险包含在公司所披露的风险提示中。

迄今为止,公司并没有收到中国红牛关于改变生产销售红牛饮料业务体制的相关通知,亦没有得到中国红牛可以正式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今后,公司将高度关注该事项进展,根据进展情况适时与投资者沟通,并及时披露信息。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勿轻信非经相关方正式发布的信息。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