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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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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4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9日以直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13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李志江先生和副董事长罗明先生、郝军先生及唐伟先生、董事苏军先生、独立董事李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志江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凝聚力,实现公司稳健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邵立伟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将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等相关手续;

4、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等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5、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

邵立伟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长李志江、副董事长罗明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 《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9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员工持股计划、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或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5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恒润”)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17年度向广东欧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欧曼”)销售LED光源器件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2017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联董事李志江、罗明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2016年度,广东恒润向广东欧曼销售LED光源器件1,574.88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为4.15%。(数据未经审计)

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恒润向广东欧曼累计销售LED光源器件40.28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广东欧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万元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华园路20号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研发、销售:照明灯具、模具、灯饰配件、五金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5年7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中山市欧曼科技照明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各方签署《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小兵、孙玲三、李小平关于中山市欧曼科技照明有限公司的投资合同书》,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对中山市欧曼科技照明有限公司(现名称已变更为“广东欧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持有其22%的股权,同时委派副董事长、总裁罗明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3款、第10.1.5条第1、2款的规定,广东欧曼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欧曼主营LED高/低压灯带、LED商业照明及景观亮化产品,与公司建立了多年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是公司LED光源器件的重要客户。广东欧曼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经营能力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6年1月,广东恒润与广东欧曼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年度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由广东恒润向广东欧曼提供LED光源器件,双方以采购订单的形式,明确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交易内容,协议同时就交货要求、产品质量、付款安排、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广东恒润与广东欧曼将按照日常经营实际需要进行业务往来,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广东恒润预计2017年度向广东欧曼销售LED光源器件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东欧曼主营LED高/低压灯带,LED商业照明及景观亮化产品,其产品享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声誉。广东恒润向广东欧曼销售LED光源器件,有利于消化公司LED光源器件的产能,提升规模优势,扩大LED封装器件的市场占有率,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也有利于实现各方的双赢。

广东恒润预计2017年度向广东欧曼销售LED光源器件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交易金额占公司年度LED光源器件销售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形成对广东欧曼销售产品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地事前核查,认为: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广东恒润预计2017年度向关联法人广东欧曼销售LED光源器件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系双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定价公允,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之利益;与广东欧曼的交易,有利于广东恒润扩大经营规模,消化LED封装产能,增强盈利能力;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上述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万润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万润科技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经营范围,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万润科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万润节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万润阳光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阳光”)为进一步扩大产业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盈利能力,拟自筹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昆明万润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命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

2、投资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万润阳光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2号楼4层402号

法定代表人:鲁强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深圳万润节能有限公司持股70%,赵雪巧持股30%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能源管理:销售照明设备: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万润阳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万润节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的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昆明万润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炜

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东:万润阳光持股100%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转让;综合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充电桩、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设计、安装及运营;新能源应用产品、设备及系统、节能型光电及电子产品、设备与系统研发、销售及安装。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万润阳光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扩大节能产业布局,加大节能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机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做大做强节能环保产业,万润阳光拟自筹资金投资设立昆明万润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布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推动节能减排,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环保效益的双赢。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万润阳光自有资金。

(二)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虽然万润阳光已在节能环保领域积累了一定的项目投资、项目运营管理等实践经验,但本次投资和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仍有可能面临节能环保产业政策发生变动、节能环保产业空间增长不及预期、节能环保技术成熟度与安全性不及预期、项目实际运营管理不当及市场竞争激烈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督促子公司通过组建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该子公司的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7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光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日上光电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一年,由日上光电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日上光电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兼日上光电总经理唐伟及其配偶李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融资金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同时,董事会同意日上光电向台湾凯基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基银行”)申请不超过700万美金的固定利率的流动资金额度,期限不超过18个月。本次授信由宁波银行向凯基银行开立1年期融资性保函作为担保,日上光电将以在宁波银行的人民币授信额度作为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与开立的融资性保函金额等值,即不超过700万美金。凯基银行基于保函向日上光电发放美元贷款或等值人民币贷款,具体融资金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另,此项贷款尚需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外债登记备案,最终登记备案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唐伟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二、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日上光电向宁波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惠州市日上光电有限公司、唐伟及李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新社区宏发佳特利高新园(原鸿隆高科技工业园2#厂房)2栋三、四、五楼

法定代表人:李志江

成立时间:200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万元

股东: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LED灯的生产及销售;LED照明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与销售;LED灯箱、招牌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日上光电、惠州市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日上光电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其主营业务的发展壮大,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2、日上光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3、此次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之情形。因此,同意惠州市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为日上光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连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30,5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45%;连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惠州市日上光电有限公司对日上光电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1,0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15%。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

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光电”)于2016年6月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笔授信将于2017年6月到期。日上光电根据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和生产运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拟继续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副董事长唐伟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一年,具体融资金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2017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日上光电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日上光电法定代表人李志江先生代表日上光电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日上光电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副董事长唐伟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新社区宏发佳特利高新园(原鸿隆高科技工业园2#厂房)2栋三、四、五楼

法定代表人:李志江

成立时间:200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万元

股东: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LED灯的生产及销售;LED照明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与销售;LED灯箱、招牌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唐伟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日上光电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能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日上光电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此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之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公司副董事长唐伟为日上光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连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30,5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45%;连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惠州市日上光电有限公司对日上光电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1,0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15%。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

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9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股权登记日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6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2月5日—2017年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5日15:00至2017年2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23日

二、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2017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五、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4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六、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7年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八、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7年2月3日17:00前传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46(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7年2月3日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2月3日(含)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兰兰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九、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4;投票简称:万润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十、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潘兰兰

2、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3、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4、联系邮箱:wanrun@mason-led.com

5、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十二、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0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9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13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李旭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旭文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法人广东欧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LED光源器件,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98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