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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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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
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7-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宏达实业)的股权质押解除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16年03月29日,宏达实业将原质押给上海海石榕实业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3,350,000股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2、2016年05月06日,宏达实业将原质押给上海商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1,450,000股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3、2016年7月21日,宏达实业将其原质押给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28,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4、2017年1月16日,宏达实业将其原质押给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1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46,237,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其中246,237,405股为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0股为限售流通股。宏达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7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7.74%,占公司总股本的18.21%,其中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0,000,000股,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30,000,000股。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