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
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宏达实业)的股权质押解除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16年03月29日,宏达实业将原质押给上海海石榕实业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3,350,000股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2、2016年05月06日,宏达实业将原质押给上海商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1,450,000股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3、2016年7月21日,宏达实业将其原质押给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28,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4、2017年1月16日,宏达实业将其原质押给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1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46,237,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其中246,237,405股为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0股为限售流通股。宏达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7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7.74%,占公司总股本的18.21%,其中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0,000,000股,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30,000,000股。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