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7-06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17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冲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六家银行续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本公司自2010年起先后与中国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洛阳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六家金融机构签署的七年免息还本借款协议即将到期,根据相关协议七年免息还本期限届满剩余部分自2017年2月1日起恢复计息,具体事项由各方另行协商。
鉴于以上七年免息还本协议到期,尚余本金共计人民币39,612.5万元未予归还,其中:中国银行10,688万元、中国交通银行9,270.1万元、中国建设银行7,142.4万元、洛阳银行5,76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3,552万元、中信银行3,200万元。公司拟分别与上述六家银行就原借款本金余额签署新的借款合同,最终金额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借款额度为准。新的借款合同继续由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同意在上述六家银行的借款额度内,授权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马炎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商谈借款事宜,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及其它有关文件,由此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公司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6日

